水垢對蒸汽鍋爐產生的危害生物質蒸汽發生器運行警示
1、 蒸汽發生器運行水質必須符合GB/T1576《工業鍋爐水質》標準中對給水的要求;
硬度/(mmol/L) ≤0.030
PH值(25℃) 7.0~9.0
溶解氧a/(mg/L) ≤0.01
油/(mg/L) ≤2.0
全鐵/(mg/L) ≤0.03
濁度/FTU ≤5.0
2、 嚴禁使用未經處理的自來水和地下水!
3、 水位計沖洗每班進行2次,沖洗水位計時保持壓力不低于0.2MPa!
4、 蒸汽發生器每運行4小時進行1次排污,每次排污量3~5升,排污時壓力≤0.2MPa、>0.1MPa!
5、 安全閥每班手動開啟1次,手動開啟時間不少于3秒!
6、 蒸汽發生器運行中必須有操作人員巡回檢查,間隔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!
7、 蒸汽發生器每班運行前必須清理各檢查門和爐排上的灰渣,每運行40~50小時必須對除塵器、底部灰箱,頂部節能器以及一、二回程煙管進行清
8、 嚴禁使用秸稈易結焦生物質顆粒